当前位置: 首页 > 海运空运FBA > 澳大利亚FBA海运
发布时间: 2024-02-13 来源:澳大利亚FBA海运

  为贯彻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撤销和调整不合理罚款,推动严厉标准公平文明执法,推动政府职能改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正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议》发布,决议对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海运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长江河道采砂办理法令》在内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正,对1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海运法令》的修正内容有:第四条添加“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当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海上运送及其辅助性事务的运营者和从业人员施行信誉办理,并将相关信誉记载归入全国信誉信息同享渠道。”第七条第一款修正为:“运营无船承运事务,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存案,存案信息包含企业名、注册地、联系方式。”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正为:“世界客船、世界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送运营者,不得将依法获得的运营资历提供给别人运用。”第十条改为第九条,修正为:“世界客船、世界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送运营者依照本法令的规则获得相应的运营资历后,不再具有本法令规则的条件的,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当即撤销其运营资历。”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正为:“外国世界船只运送运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运营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双向直航和经第三地的船只运送事务。”

  《长江河道采砂办理法令》的修正内容有:第十六条修正为“除依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则的期限在可采区作业外,采砂船只应当会集停放在沿江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址,并由采砂船只所有者或许运用者担任管护。无正当理由,不得私行脱离指定的地址。”添加“制止运送、收买、出售未获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挖掘的长江河道砂石。”“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会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长江航务办理局、长江海事组织等单位树立一致的长江河道采砂办理信息渠道,推动施行长江河道砂石挖掘、运送、收买、出售全过程追溯。”作为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