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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临时进口再出口介绍

  发布日期: 2024-02-09  来源:江南app下载安卓

  商品和服务进出口业务已不再是一种陌生的经营形式,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经营形式,是当今经济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从国外进口货物到越南,反之亦然,越南向海外出口货物似乎也更容易。毋庸置疑,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带来了很高的经济效益,并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很大一部分。然而,除了常见的进出口形式外,我们还知道进出口业务的另一种形式是临时进口再出口。甚至,由于这种形式带来的好处,许多企业倾向于将临时进口再出口作为商业的主流。为帮助您了解再出口临时进口和再出口临时进口形式的基本概念,向您发送以下文章:

  临时进口能够理解为短期(临时)货物进口到越南领土。通常,货物进口到一个国家后,将留在该国,以分销到市场或用于进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特定目的,并在越南市场流通。然而,在临时进口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不是在越南市场流通,而是在短时间内出口到第三国。

  重新导出是临时导入的下一个过程。货物清关后,进口到越南后,将重新出口到另一个国家。从本质上讲,这种货物出口两次,从第一个国家出口,然后暂时进口到越南,然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这应该称为再出口。

  因此,根据2014年《海关法》和第69/2018/ND-CP号法令的规定,临时进口再出口的概念被解释为越南商人从一个国家进口货物, 在进入越南的进口清关手续中,然后越南贸易商将一件进口货物的主要出口到另一个国家,或者可能是最初出口的国家本身。同时,这种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以经营形式在越南停留的时间不允许超出越南商人通过海关区临时入境手续后60天。

  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是在越南进行的业务形式,但贸易商必须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 有条件再出口临时进口货物组:第69/2018/ND-CP号法令,规定有条件再出口的临时进口业务货物清单,包括

  • 冷冻食品组:例如屠宰后的肉类和食用肉类副产品;肠道,气泡和动物的胃...(第69/2018/ND-CP号法令附件七详情)

  • 具有消费税的商品组:麦芽酿造的啤酒;来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酒;雪茄;香烟...(附件八第69/2018/ND-CP号法令)

  • 二用货物组:冷冻柜,上门类型,容量不超过800升;衣服干燥机;吸尘器...(第69/2018/ND-CP号法令附件九)

  • 经营条件规定:越南贸易商要经营临时进口再出口有条件贸易货物,必须确保下列条件:

  • 对临时进口再出口企业有一些限制:不得委托或接受有条件再出口临时进口货物的临时再出口信托;不得将业务类型从临时进口再出口转移到进口形式,用于有条件再出口的临时进口货物的国内消费。

  • 对于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的海运提单:必须是指定企业再出口临时进口营业代码或工业和贸易部签发的二用货物再出口临时营业执照号的目的地提单。

  希望经营禁止进出口产品的临时进口再出口商品的企业;停止进出口或尚未在越南境内流通或使用的货物,或受进出口配额和关税措施管理的货物。一定要活得工业和贸易部颁发的临时进口再出口营业执照。

  * 对于上述两类货物范围以外的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越南商人可向海关当局出示临时进口再出口手续。

  - 作为外商投资经济组织的贸易商不可以从事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而可根据担保、维护、租赁、借用合同临时进口再出口;回收,保修...

  - 在用集装箱运输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时,除非需要更改或细分货物,否则相关实体不得对货物进行细分,海关当局将控制货物从临时进口到重新出口越南领土。

  • 临时进口和出口货物在越南停留的时间:自临时进口手续完成后不超过60天。若需要将每次延长期限延长至不超过30天,不允许超出02次延期,并且必须向贸易商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的海关分局发出延期的书面建议。

  • 由于临时进口再出口的形式,交易者需要出现在两个单独的合同上。对于原始出口国,则作为进口合同,对于越南贸易商再出口货物的国家,则作为出口合同。出口合同的制作时间能是进口合同之前或之后。

  越南贸易商有权与外国贸易商签订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合同,以担保、维护、租赁或借用,除非货物属于禁止进出口或暂停进出口。外国商人在进行保修、保养、租赁或借出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一段时间后,继续将货物再出口到越南境内。

  与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业务不同,签订保修、维护、租赁或借用合同的形式没有具体规定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在越南停留的时间。由于具体项目、设备、资格和需求,保修、维护和租赁时间无法具体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者双方有权在签订的合同中相互商定一段合理的期限。

  外国贸易商要求的临时进口再出口,以回收和保修被解释为外国贸易商向越南贸易商订购的,用于回收和保修指定外国贸易商的指定货物。回收和保修后,越南贸易商将出口货物退还给订购的外国贸易商自己。这种形式的临时进口再出动目前由海关当局进行,不需要临时进出口许可证。

  这种形式与上述两种形式的不同之处在于,货物在临时进口到越南进行回收和保修后,将重新出口到最初出口到越南的外国商人自己,而不是再出口到第三国或其他外国贸易商,如上述两种形式。

  由于贸易促进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临时进口再出口的货物被带入越南领土,其初衷不是为了牟利业务,而是为满足展示、展示产品或参加展览的需要, 援助。这种临时进口再出口形式的目的是将产品信息交付给消费者,刺激国内外贸易。因此,这种形式也不要求在海关当局进行进出口手续的临时进口和再出口许可证。

  此外,在临时进口再出口以展示、介绍和参加展览会和展览时,越南商人和外国商人应完全遵守关于展示和展示产品的单独规定,以及展览或协会的规定。

  以这种形式在越南临时进口再出口的货物的时间也没有具体规定,但通常遵循展览会、活动、展览会和展览会的时间。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越南的医疗设施、机械和工具条件不符合国内医疗检查和外国组织为人道主义目的提供医疗设施以支持越南的需要,将出现临时进口再出口机器的形式, 外国医疗设施和工具进入越南领土。当然,这种形式也不需要临时进口再出口许可证。简单地说,以这种形式,外国组织支持越南,借给越南借用机器和设备,不是为了盈利,使用后,越南必须重新出口到外国组织。

  此外,对于体育设备和工具,艺术也只需要在海关当局办理登机手续。除用于医疗检查、体育和艺术的机器和设备外,除根据许可证和条件禁止进出口或进出口货物的清单外,除了清关外,还需要补充以下一些文件:

  • 机构和组织承诺允许接收医疗检查团,并组织关于正确使用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的活动。

  在特殊情况下,为安全防御目的而需要临时进口或再出口武器、武器、军事和安全设备的货物,应获得国防部和公安部的审查和许可。

  临时进口再出口是任何国家的一种很重要的进出口形式。这一活动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体现了世界各国之间贸易、政治和社会关系的必然要求。根据进口和出口的目的,贸易商有权选择临时进口再出口的形式,并做好适当的程序和财务准备。

  临时进口再出口不再是与当今商业企业相去甚远的活动。由于临时进口再出动的特殊性,只提供临时进口的货物,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再出口,法律规定了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和第39/2018/TT-BTC号通知,除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的某些货物外,根据财政部自己的指示,临时进口和再出口商业货物的海关手续也按照出口货物的规定执行, 商业进口,但有一些额外的说明如下:

  • 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39/2018/TT-BTC号通知进一步修订)第01号表格附件二中规定的信息标准报关

  如果货主从卖方在越南购买货物,但卖方指定从国外接收货物,海关当局应接受卖方在越南向货主开具的发票。

  +) 进口货物没有发票,买方无需向卖方或报关人支付2015年3月25日第39/2015/TT-BTC号通知规定的海关价值,该通知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价值。

  - 对依法通过海运、空运、铁路或多式联运运输的货物(通过陆路边境口岸进口的货物、非关税区与内陆之间的货物除外)的提单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运输单证, 入境者携带的进口货物:01张。

  对于用于服务船舶(非商船)运输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的进口货物,应提交货物清单代替提单;

  - 主管当局根据外贸和贸易法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文件,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根据配额或通知文件分配进口关税配额的使用权:

  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专门国家管理机构以电子方式通过出口国的国家一站式门户或主管当局以电子方式提交,则通过东盟一站式门户或根据越南所属的国际条约与其他几个国家交流的门户会员或报关人无需在报关时提交。

  • 专业测试证书:01 份。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专门国家管理机构以电子方式通过出口国的国家一站式门户或主管当局以电子方式提交,则通过东盟一站式门户或根据越南所属的国际条约与其他几个国家交流的门户会员或报关人无需在报关时提交。

  在专门检验证书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的专门检验证书的,报关人只需向第一批货物进口手续的海关分局提交01次;

  • 证明组织和个人符合投资法规定的进口资格的证明文件:在进行第一批进口手续时提交01份。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专门国家管理机构以电子方式通过出口国的国家一站式门户或主管当局以电子方式提交,则通过东盟一站式门户或根据越南所属的国际条约与其他几个国家交流的门户会员或报关人无需在报关时提交。

  • 价值申报:报关人以表格形式申报价值,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发送给系统,或在纸质报关单上向海关当局提交 02 份报关单的正份。必须根据第39/2015/TT-BTC号通知的规定申报价值和价值申报表的情况;

  - 根据财政部长关于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通知,提供货物原产地证书。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专门国家管理机构以电子方式通过出口国的国家一站式门户或主管当局以电子方式提交,则通过东盟一站式门户或根据越南所属的国际条约与其他几个国家交流的门户会员或报关人无需在报关时提交。

  • 第 84 章对机器或机器组合进行分类时的机器和设备清单, 越南进出口货物清单第85章和第90章,或未组装或拆解形式的机械和设备分类:01份快照,并出示一份机器和设备清单,供核对,并附上第14/2015/TT-BTC号通知中规定的追溯票,以防多次进口;

  - 信托合同:01份,用于授权进口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或专门检验证书的物品,或必须持有证明组织和个人符合投资法规定的货物进口资格的文件, 受托人使用委托人的许可证或者证明凭证的外贸管理管理法、专门检查法;

  - 学校、研究机构的销售合同或货物供应合同或用于教学、研究和科学实验的专用设备和仪器服务合同,适用于进口货物适用《增值税法》规定的5%增值税税率的情况:01 快照

  • 工业和贸易部就指定物品签发的临时进出口许可证一定要活得工业和贸易部的许可:01份。

  a) 再出口手续地点:在临时进口口门海关分局或再出口口口海关分局进行。除政府规定的有条件经营类型的临时进口再出口经营货物,应当在临时进口口入境口入境海关分局进行再出口海关手续;

  • 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02号附件二中规定的信息标准报关

  - 主管当局根据外贸管理法对根据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的出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文件:

  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或国家专门管理机构依据国家一站式立法通过国家一站式门户以电子形式提交,报关人在报关时无需提交。

  • 根据专业管理和考试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书):01 份。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或国家专门管理机构依照国家一站式立法通过国家一站式门户以电子形式提交,报关人在报关时无需提交。

  在专门检验证书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的专门检验证书的,报关人只需向第一批货物出口手续的海关分局提交01次;

  • 证明组织和个人符合投资法规定的货物出口资格的证明文件:在进行第一批出口手续时提交01份。如果由专门检查机构或国家专门管理机构依据国家一站式立法通过国家一站式门户以电子形式提交,报关人在报关时无需提交。

  - 信托合同:01份,用于出口货物,必须持有出口许可证或专门检验证书,或必须持有文件,证明组织和个人有资格根据投资法出口货物,受托人使用许可证或个人证明文件委托人;

  在临时入境清关时, 根据本通知发布的HQ/2015/NK附件五表格在纸质报关单上进行报关的人,在进行再出口清关时,也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发布的HQ/2015/XK附录五表格在纸质报关单上进行报关

  • 在进行再出口手续时,贸易商必须申报与每一行再出口对应的临时进口申报编号和进口临时申报表上的行号,以便系统追溯;系统依据相应临时输入的申报表上的数量自动执行倒数扣减。

  临时导入声明可用于多次执行重新导出过程;货物转口申报仅根据相应的货物进口临时申报表申报。重新出口申报登记的海关分局检查系统上临时进口的报关单信息,以便进行再出口手续。

  在纸质报关单上报关的,报关人必须根据本通知附件四的HQ/2015/XK表格,在出口货物申报表的随附文件框中具体申报属于临时进口申报的再出口货物。

  a) 根据2013年11月20日第187/2013/ND-CP号法令第187/2013/ND-CP号法令第8条第8款以及工业和贸易部的指示,临时进口和再出口的商务货物通过过境点和过境点临时进口和再出口;

  b) 如果改变出口货物申报表上申报的再出口出口口门,但运输方式没改变,报关人应书面要求将申报登记地的海关分局送交海关分局,如果得到海关分局局长的批准,海关官员应转移系统上的监督地点。存放货物的边境口岸海关分局编制移交和封存货物的记录,以便转交给出口口岸海关分局。

  在出口货物申报单上申报的再出口出口口门变更的,报关人应当按照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20条的指示做补充申报。如果转口口变更改变了货物运输方式,报关人在备注部分框中申报补充出口口,修改出口货物申报表上的保税运输目的地信息;

  (三)经营货物临时进口但再出口到非关税区、保税仓库或者出口加工区的,出口口店为非关税区、保税仓库或者出口加工区。

  (a) 允许在越南保留的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货物的期限应符合政府2013年11月20日第187/2013/ND-CP号法令第4条第4款的规定,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国际货物买卖和采购代理活动贸易法》的执行情况, 向外国销售、加工和转口货物;

  b) 如果贸易商要延长在越南停留的期限,应书面要求向临时进口货物的口境海关分局、海关分局局长审查、接受在贸易商的书面要约上签署和盖章,并返回贸易商进行货物再出口手续;保存海关记录 01 快照。每批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货物的续期不允许超出02次,每次不超过30天;

  c) 对于政府规定的有条件再出口临时进口业务类别的货物或工业和贸易部禁止进口清单的货物,超过允许在越南保留的期限,贸易商只能在允许保留的期限届满后15天内通过临时进口口店再出口。越南(不允许通过临时进口口店以外的过境点再出口)。不能再出口的,依规定没收和处理;必须销毁的,贸易商应负责支付销毁费用。临时进口口入境海关分局负责主持和协调再出口海关分局移交、管理、监督和处理逾期留在越南的货物。

  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货物(包括已完成临时进口程序或已完成再出口或等待实际出口手续的情况)保存在下列地点之一:

  临时进口货物在从临时进口口道运输到再出口口口时,报关人/承运人必须申报通过系统运输,但下列情况:

  b) 货物暂时在一个过境点进口,但将货物送回储存地点,然后在另一个过境点再出口。

  从目的地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海关手续应符合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51条关于受海关监督的货物运输规定

  7. 国内消费转移海关手续应符合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21条第5款的规定

  我需要就以下具体问题提供相关建议:关于对临时进口和再出口运输工具的行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制裁,超过《越老运输工具议定书》规定的期限。谢谢, 谢谢!

  违反《协定》和《议定书》规定的企业、合作社、车辆所有者和司机,除按照发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国家法律处理外,还根据第34条处理。

  因此,超过越南老挝边境规定的期限的临时进口和再出口运输工具将按照越南法律或发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老挝法律进行处理。

  - 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82条第4款规定了在越南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的保留期限如下:

  因此,临时进口货物再出口,特别是如果您提到运输工具,允许在越南保留长达60天,从临时进口海关程序完成之日起。每批货物的续期不超过2次,每次续期不超过30天。超过上述期限,贸易商可根据第127/2013/ND-CP号法令第6条获得行政处罚,该法令经第45/2016/ND-CP号法令进一步修订如下:

  (d)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出口个人或组织在过境点地区来回运送货物的运输工具。

  3. 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2,000,000至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g) 除本条第4款第a点另有规定外,未在海关当局登记的指定时间或时间再出口或再进口货物;

  a) 未在规定时限内再出口免税的临时进口货物或临时进口和再出口业务货物;

  b) 未在规定时限内再出口或再进口出境或入境的运输工具,但本条第5款规定的24个座位以下载人车辆的运输工具以及个人或组织在过境点地区来回运输货物的情况除外;

  5. 未按照本条第1款第d点和第b点第4款处罚的,不得在规定时限内将载人车辆重新运出24个座位以下的车辆,处以下处罚:

  a) 如果再出口期限超过30天,处以1 000万越南盾至2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b) 如果再出口期限超过30天或更长时间,处以2 000万越南盾至5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对违反第 3 条第 1 款第规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强制转口临时进口货物或临时进口运输工具 ;第a点,b点第4条第5款;除非允许在越南消费货物。

  此外,根据《越老运输工具议定书》第33条的规定,违反者还将根据《越南老挝议定书》第34条规定的一种形式的违反行为的程度,由缔约方的运输主管机构处理:书面提醒或警告;吊销侵权车辆的联运许可证;吊销国际运输许可证...

  你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如下:我有一个临时进口货物再出口在越南60天,虽然目前有纸上的问题,以及运送过程,我能延续或被迫出口。

  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82条第4款b点的规定,您仍旧能延长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在越南的停留期限。

  但是,要延长期限,您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临时进口货物的口境海关分局、海关分局局长发出书面申请,审查、接受在贸易商的书面要约上签署和盖章,并返回贸易商进行货物再出口手续;保存海关记录 01 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