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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9 来源:物流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真实的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 2月13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执行。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例如报名第一日为2023年3月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 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入职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09:00至3月3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审核与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 月 6 日09:00-16: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思政教师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除思政教师外本批次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依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将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两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考试、体检、考察等上班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上班时间提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依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